關注:2021年杭州市建設工程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注意事項 為加強企業人才隊伍建設,更好地服務企業,積極做好2021年度杭州市建設工程專業技術人員高中級工程師資格評審申報工作。2021年7月6日,市建協、裝協聯合舉辦了高中級職稱申報培訓班。來自房建、設計、裝飾、勞務等企業的相關負責人近300人參加。 市建委職改辦謝錦和主要從申報范圍、條件、要求以及注意事項等方面進行宣貫,并針對參會人員提出的疑點問題進行現場解答。 根據今年評審文件,小編梳理了七條注意事項分享給大家。 1.為適應建設工程全過程咨詢、總承包模式改革。相關專業技術人員的工程總承包項目或全過程咨詢項目業績可作為評審依據,其經歷與能力的評價可參照《浙江省建設工程專業正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價條件》第九條規定。 2.規范工程業績佐證材料。工程業績證明必須要有申報人的名字,可以是設計資料、過程資料、竣工資料、評審資料,但是必須是有第三方證明的,如帶圖審章且含名字的設計圖紙、有各方蓋章的圖紙會審簽到資料、過程中有五方主體單位蓋章的技術往來資料等。 3.凡是發現申報材料中有在《建筑學研究前沿》(中文版)、《工程管理前沿》(中文版)等冒名或非法期刊上發表的論文,或假冒中國科學技術協會頒發的《國家科技進步獎證書》《國家科技成果獎證書》,對申報人員一律按弄虛作假行為處理,取消其評審資格,并從次年起3年內不得申報。 4.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七部委印發《關于開展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的通知》(建辦市〔2018〕57號),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查實并以“掛證”行為處理,撤銷其注冊許可的,自撤銷注冊之日起3年內不得申請高一級職務任職資格評審。 5.從2021年起,凡浙江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發布平臺上已有工程項目及相關主持人(包括項目經理、總監)記錄的、浙江省勘察設計行業四庫一平臺上已有工程項目及相關主持人(包括項目負責人、各專業負責人)記錄的,申報人員原則上須通過平臺下載相關頁面截圖作為其工程業績證明并上傳管理系統。各區、縣(市)可按一定比例進行抽查,防止出現造假行為。 6.申報人員所學專業與申報的專業不一致或不相近的,應視為不具備規定學歷,但已取得所從事專業國家注冊類資格證書的除外。 7.社保不在杭州市的不能在杭州申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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